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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

教育部112年5月25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學務處

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並指揮中心解編,惟仍保留確診者0+n制度、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爰配合修正本管理指引並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簡稱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整併納入,「宿舍防疫管理指引」自本管理指引施行日起停止適用。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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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525公文-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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