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115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256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督管轄屬學校運用集會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瞭解學生身心狀況,並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