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國教署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

如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5日前向人事室報名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辦理。

二、為聘任具備資賦優異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本署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

三、本次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之專業工作人員,請貴校向本署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備資賦優異教育相關行政經驗3年以上資歷。

(二)推薦及遴選程序,由學校向本署推薦,並由本署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採面試,另行通知)。

(三)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2人,任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四)本案以全時支援之專業工作人員,所遺課務由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所需經費將由本署支應。

(五)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