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114年7、8月份(暑假)出勤人員管制表

一、學期結束後一週(7/1~7/7)及開學前一週(8/25~8/29),應全日上班,不可使用彈性延長工時申請補休,請假請以個人平日加班補休或法定假處理。

二、各處室應留適當人力(主管部分至少一位組長)出勤。

三、上午出勤時間為8時至12時,下午出勤時間為12時至16時。

四、彈性延長工時請核實補休,依程序填假卡並檢附「平日延長服務工時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