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文化部115年13-22歲文化禮金文宣資料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1月8日文創字第1143036121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座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自115年起,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
詳情請參閱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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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5年1月8日文創字第1143036121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座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自115年起,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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