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公告114學年度導師積分排序表

1.114學年度導師積分排序表請參閱

公用區/學務處/學務主任/114學年度自願擔任導師申請表

資料夾,積分若有誤植請務必告知學務處以利更正。


2.114學年度國中部新生班2班,高職部新生班5班(實際以核班會議公告為主)。


3.有意申請新生班導師請於114年6月20日(五)下班前擲交申請表至學務處,逾時不候,若有疑義請洽學務主任(分機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