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貴校確依「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 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規定,開放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
- 依本原則第6點規定,學校對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之輔導或管教措施,並不得加以處罰。
- 特此重申,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主觀感受,決定是否於校服內及外添加保暖衣物,學校不得以天氣預報、特定氣溫或特定條件限制學生保暖衣物穿著時機、顏色款式或穿著方式,亦不得因學生加穿保暖衣物據以處罰。
學務處公告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