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 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7826。
一、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修正發布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 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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