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重要公告重申教育部「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國教署「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一、因近期本署所轄學校於網站公告時,未進行個資識別化動作即進行資料公告,造成個資外洩事件。請同仁在處理個資相關業務時,務必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參酌教育部「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Google表單蒐集個人資料使用原則(https://sites.google.com/email.nchu.edu.tw/g-form)及檢查機制,請同仁落實檢討網頁公告上架流程及審查機制,務必確保無個資外洩疑慮。

二、另依「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知悉資通安全事件後,學校應於一小時內進行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另資通安全事件有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訊(個人資料等)遭輕微洩漏或竄改,為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檢附本署資安事件通報流程說明圖、「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安情傳遞及應變處理作業流程」。

資安事件通報流程說明圖